7月15日,襄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一大隊執法人員,在襄城客運站附近開展執法檢查時,發現三輛巡游出租車未按規定使用車載智能監控設備。
今年4月份,襄陽市區巡游出租車全部免費安裝了車載智能監控設備,安裝的設備有一個前置攝像頭和一個后置攝像頭。當前置攝像頭識別到出租車離前方行人或車輛的安全距離過短時,設備會有預警提醒,后置攝像頭則可以記錄車內的情況。安裝車載智能監控設備,一方面可以保障駕駛安全,另一方面可以為化解乘客與司機之間的糾紛提供有效證據。
7月15日,執法人員發現有三輛出租車未按規定使用車載智能監控設備,其中,鄂FX9500、鄂FX5615故意讓設備離線,鄂FX9782遮擋設備攝像頭。執法人員對三輛出租車駕駛員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,要求其規范使用設備。一周后,執法人員將核查三輛車的后臺數據,看設備是否正常上線,若仍發現設備離線,將按照《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》,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。
據統計,7月15日,襄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火車站、機場出租車通道及市區大型商圈、加氣站等出租車停靠點,共檢查出租車239輛,其中,9輛車未按規定使用車載智能監控設備,2輛車未正確安裝設備。